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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文件
许可中心食[2008] 6号
关于公布获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审查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监函[2002] 39号)以及《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全许办[2005]52号)等文件精神,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审查机构受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的委托对其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及审查员进行了培训,考核(试)成绩合格。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确认,批准左庆玲等62人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注册查员教师(塑包)资格;批准阮玲等252人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审查员(塑包)资格,准予注册,同时颁发资格证书及胸卡。现将获注册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新颁注册资格证书及胸卡有效期自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止,有效期三年。注册审查员本专业审查时限为三年;
2、已持有食品相关产品注册审查员资格证书并于本次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国家注册审查员资格的人员,原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证书期满时在原申证培训机构申请换发新证,其本专业审查时限为三年,即自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止。注册资格证书增项登记由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审查机构负责;
3、按国家质监总局许可中心【2007】014号文件之规定缴纳人员注册费。
附件:获食品相关产品(塑包)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送:食品监管司产品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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